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管,切實規范建筑市場發展秩序,常州住建部門于今年8月組織開展了常州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
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常州住建部門通過實地核查、系統排查等方式,對全市范圍取得市級許可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進行了動態核查。共核查1129 家建筑業企業(不含市政類)的 1557 項市級行政許可資質。其中,通過系統排查企業 1129家,通過“雙隨機”方式實地核查企業 15 家。發現 107 家企業的 126 項市級行政許可資質不符合相應建筑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個別企業資質日常維護工作不到位。核查發現部分企業存在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配備不足,企業任命的技術負責人專業與相應資質要求不相符;人員社保未按規定繳納,未按規定及時上報江蘇省建筑業統計報表,企業凈資產及技術負責人業績不達標等情況。
二是有的企業已無人辦公,公司已處于停產歇業狀態。個別混凝土生產企業經營場地的攪拌樓、生產線等已拆除,已無法從事正常的混凝土生產經營活動。
三是部分企業在取得資質后,未及時在常州市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一體化平臺進行信息注冊,未建立有效的建筑企業信用檔案。
常州住建部門要求本次資質動態核查不符合相應建筑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建筑業企業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 號)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分立、升級和增項,不得換發新的資質證書;不能承攬新的工程。
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建筑業企業,住建部門將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 22 號),撤回企業相關的市級行政許可建筑業企業資質。